依據(jù)湖盆與水體對湖泊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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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庫 |
湖盆是湖水賴以存在的前提,湖盆的形態(tài)特征不僅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其形成和演變過程,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還制約著湖水的理化性質(zhì)和生物類群;而水體則是湖泊的主要內(nèi)涵,是湖泊之所以成為湖泊的最基本條件。在以往的地理學中,長期以來通常以湖盆的成因作為湖泊成因分類的唯一依據(jù),而往往忽略了水體是如何儲集而成的這個最基本條件。通常都認為,凡在構造盆地或洼地上形成的湖泊通作為構造湖。據(jù)最近研究成果表明,上述觀點應有時間的界定,即在構造盆地形成的同時,或時隔不久,而且又沒有其他外力影響下而形成的湖泊才可稱作為構造湖。例如,鄱陽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,鄱陽湖盆地形成于第三紀,但當時并未成湖,而是贛江下游平原。漢代還在該平原上建有諸侯王國,如;韬驀筒赝鯂约翱たh,如鄔陽縣等。只是到了公元400年前后,由于長江主泓道南移,阻礙了贛江水的宣泄而儲水成湖。所以說,它是河成湖,長江中下游一些大中型湖泊亦如此。又如水庫,是人工筑壩攔堵河流(或河谷)上游,使之積水成湖,其寬廣的河谷(后來的湖盆)都是構造作用的形成,但人們稱它為人工湖泊,而不稱之為構造湖,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。
鄱陽湖演變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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